章則及條款
 
     
 
 

 

 

 

 

附錄III
i-Banking服務章則及條款

1. 結合A部份的"一般章則及條款"使用

1.1
1.2 如本附錄中使用了"本章則及條款"一詞,應指本附錄III中明文規定的章則及條款連同上述加入的一般章則及條款。

1.3 除非就任何特定i-Banking服務作出規範的其他章則及條款或協議,與本章則及條款互相抵觸,否則本章則及條款,應適用於本銀行向客戶提供的i-Banking服務並作出規範。如對於任何特定i-Banking服務,本章則及條款與其他章則及條款或協議互相抵觸,應以後者為準。

2. 定義及釋義

2.1 在本章則及條款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接達密碼"指使用者身份號碼及進入系統密碼(或其中任何一種);

"帳戶"指客戶在本銀行維持及登記透過i-Banking服務使用的任何支票帳戶、儲蓄帳戶、證券交易帳戶、信用卡帳戶、定期存款帳戶、貸款帳戶及/或其他性質帳戶;

"行政管理者"指客戶所指定及委任的人士,同時已按本銀行所規定方式通知本銀行,該名人士負責就客戶使用企業網上銀行服務作出管理和控制;

"核准核證機關"指本銀行核准的核證機關,包括但不只限於Hongkong Post和電子核證服務有限公司及本銀行不時批准的其他核證機關;

"授權批核者"指客戶所指定及委任的人士,同時已按本銀行所規定方式通知本銀行,該名人士負責就企業網上銀行服務交易作出批核及授權。授權批核者就CIB服務的權限及職能,是由行政管理者按本銀行不時規定的方式指定及界定;

"證書"指具有以下特點的記錄:(a) 由核證機關發出,就數碼簽署提供證明,以確認持有特定配對密碼匙的人士的身份或其他重要特徵;(b) 能識別發出該記錄的核證機關;(c) 指出或識別該記錄的發送對象;(d) 載有發送對象的公開密碼匙;以及(e) 由發出記錄的核證機關的主管人員簽署;

"核證機關"指簽發證書的人士;

"企業網上銀行"或"CIB"指本銀行所提供的i-Banking服務的其中一種電子系統,特別為企業客戶、商號或公司客戶而設,具有全套服務,包括但不只限於理財服務、調撥強積金及薪金檔案作實時更新、處理貿易融資申請及為客戶轉帳;

"客戶系統"指客戶接達i-Banking服務所用的一切硬件及軟件系統(包括但不只限於任何電腦、數據機、流動電話及當中所安裝的任何程式);

"數碼證書"指核准核證機關所發出的任何或一切數碼證書;

"數碼簽署"就電子記錄而言,指利用非對稱加密系統及雜湊函數,把電子記錄變換,生成簽署人的電子簽署,從而令具有初始未轉變電子記錄及簽署人公開密碼匙的人士,可確定:(a) 有關變換是否用與簽署人公開密碼匙相符的私人密碼匙生成;以及(b) 自變換生成以來,初始電子記錄有否變更;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i-Banking服務"指本銀行不時提供或將提供給客戶的銀行服務或設施,令客戶得以通過電子或電訊媒介(包括通過使用互動電視、電腦、機器、終端機或任何其他電子或電訊器材,包括但不只限於互聯網、流動電話、電話或聯機網站),發指示給本銀行及與本銀行聯絡,以執行銀行、金融、證券、投資或其他交易或服務;

"資訊"指由任何資訊供應商提供並由本銀行透過網站發佈的金融、市場或其他資訊及數據;

"資訊供應商"指提供資訊的人士;

"指示"指客戶根據本文件發給本銀行的指示,以操作任何帳戶或透過i-Banking服務進行任何交易;

"進入系統密碼"指客戶與使用者身份號碼聯用的個人密碼,以接達i-Banking服務以及/或本銀行提供的其他服務;

"日常使用者"指授權批核者或一般操作者;

"一般操作者"指客戶所指定及委任而無需通知本銀行的人士,負責就企業網上銀行交易,作出查詢及執行建立、修改及刪除職能;

"專有資訊"指i-Banking服務、資訊、報告及其方式、格式、模式或編譯方法、選擇、配置、表述及表達;

"報告"指以任何方式、媒介或方法編譯的報告;

"交易"指就任何帳戶進行的任何交易,是為該帳戶及/或代客戶作出;

"使用者身份號碼"指客戶的個人識別碼,與進入系統密碼聯用,以接達i-Banking服務及/或本銀行提供的其他服務;

"核實數碼簽署"就已發給的數碼簽署、電子記錄及公開密碼匙而言,指確定:(a) 數碼簽署是用與證書上所列的公開密碼匙相符的私人密碼匙生成;以及(b) 自數碼簽署生成以來,電子記錄未有變更;所提述的任何可核實數碼簽署,應據此解釋;

"網站"指本銀行所操作的任何及一切網站。

標題只為方便參考之用,在解釋本章則及條款時可不予理會。

3. i-Banking服務

3.1 客戶的i-Banking服務申請表一經獲得成功處理,以及客戶一經接獲使用者身份號碼和進入系統密碼,客戶即成為i-Banking服務客戶。本銀行接受客戶為i-Banking服務客戶,是以客戶符合本銀行所訂資格及手續規定為條件。

3.2 i-Banking服務是由本銀行酌情提供,本銀行可隨時撤銷、暫停或更改之。在合理可行下,本銀行在作出有關撤銷、暫停或更改前,將給予客戶通知。如本銀行未有給予客戶通知,本銀行將後補通知。本銀行並非在所有國家提供全套i-Banking服務。

3.3 要接達i-Banking服務,特別是本銀行提供的企業網上銀行服務,客戶必須指定及委任:-
  1. 行政管理者(等)並授之以下列權力及權限:-

    1. 就客戶接達及使用CIB作出管理及控制;
    2. 代客戶發出指示,該等指示對客戶具有全面約束力;
    3. 按本銀行規定的方式,指定及任命任何人士為用戶以接達CIB及代客戶發出指示或罷免之,該等指示對客戶具有全面約束力;
    4. 收取本銀行特別編配給行政管理者的進入系統密碼、通知單及使用者身份號碼;
    5. 編配任何使用者身份號碼及進入系統密碼給授權批核者及/或一般操作者;以及
    6. 按本銀行接受的方式,把在本銀行的任何帳戶豁除作任何CIB用途。

  2. 授權批核者有權代客戶批核及授權任何交易;

  3. 一般操作者有權代客戶查詢、建立、修改及刪除交易。

3.4 若干i-Banking服務可能需收取費用、佣金或其他手續費,客戶同意按本銀行不時公佈的費率表支付之。本銀行有權自任何該(等)帳戶扣取任何費用。費用將不予退還,除非:-
  1. 客戶拒絕接受本附錄章則及條款所作的修訂,同時選擇在有關通知的發出日期起 計30天內取消該i-Banking服務。本銀行將在接獲客戶的通知時,按比例向客戶付還先前收取的年費/按期收取的費用(如涉及的金額很少則除外);或

  2. 如客戶不同意自動為該i-Banking服務續期,可在續期日期起計30天內取消該i-Banking服務,無須支付任何續期費用。

3.5 透過i-Banking服務提供的各種帳戶或設施,須受不時補充、修訂或替代的各別適用的合約章則及條款、帳戶委託書及客戶指引與手冊("服務條件")規限。客戶確認本章則及條款的內容,不得限制服務條件中列明的任何特定條款。

3.6 本網站的及/或透過本銀行電話理財服務提供的資訊及材料,不得視為要約或游說買賣投資項目。

3.7 本銀行可能使用多個電子支付系統提供者("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客戶可要求本銀行付款給若干機構,或轉帳到其他銀行帳戶("收款人"),只要本銀行及收款人是使用任何該等服務機構的電子支付系統("電子付款")。客戶可根據本文件所載章則,透過i-Banking服務用電子支付方式付款給收款人。本銀行將合理盡力執行該等付款,但如本銀行未能執行或延遲執行付款,不論原因是出於本銀行或第三者,本銀行應無須承擔責任。

4. 授權與修訂

4.1 客戶茲授權本銀行執行客戶接達密碼及/或數碼證書(視所屬情況而定)適當作出的任何書面、口頭、電話、卡或電腦生成的i-Banking服務指示。本銀行並無責任查核該等看來(或本銀行相信)是由客戶發出的指示是否準確或真實。

4.2 客戶接達密碼及/或數碼證書(視所屬情況而定)提供的指示,應是有效的和不可推翻的,對客戶具有約束力,縱使客戶的i-Banking服務委託書規定要有特定簽名,或就不同帳戶指明不同的簽名。如委託書規定該帳戶要有聯名簽署,則在本網站及/或透過本銀行電話理財服務使用接達密碼及/或數碼證書(視所屬情況而定),便已符合規定。客戶用電子方式或電話提供的指示,應視為與書面作出無異並已由客戶簽署。聯名帳戶持有人透過本網站及/或電子銀行服務為該戶口發出任何指示,如已使用該帳戶的正確接達密碼,須承擔共同及分別的責任。客戶同意本銀行的唯一職責,是核對接達密碼及/或數碼證書(視所屬情況而定),客戶又同意本銀行並無責任查核發出指示的人士的身份及權限或指示的真實性。

4.3 指示一經發出,未得本銀行同意,不可將之撤銷或撤回。客戶應繼續對所發出的任何指示負上全責,除非及直至本銀行已確認撤銷或撤回指示的請求。

4.4 本銀行的電腦數據記錄、交易編號及/或錄音帶,除非有明顯錯誤,否則應為有關內容的確證,對客戶具有約束力。至適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客戶同意電腦數據記錄、交易編號及/或錄音帶,應獲接納為呈堂證據,證明存在該等交易及通訊及其中所載的事實。

4.5 本銀行可更改或修訂本章則及條款及/或任何服務條件。該等改變在本網站發佈及/或在本銀行任何分行張貼三十(30)天後,應視為已有效通知客戶。本章則及條款當前及現行的版本,可在本網站或任何分行查閱。

5. 客戶的責任

5.1 客戶同意:-

- 操作i-Banking服務所需的一切設備及軟件,由客戶負責提供及操作;客戶須確保該等設備及軟件,與本銀行的系統相容及適當連接,有關成本或費用由客戶承擔;
- 客戶須遵從本銀行不時向客戶提供的任何操作指示、客戶指引、用戶手冊或用戶指引;
- 客戶須對接達密碼及/或數碼證書嚴加保密及妥善保存,特別是:

 
  1. 不得向他人披露接達密碼及數碼證書,或允許他人使用i-Banking服務;
  2. 不得透過電郵發送接達密碼及數碼證書;
  3.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聲稱代表本銀行或顯示自己為本銀行僱員或授權 人士的任何人士披露進入系統密碼(本銀行僱員無需知道進入系統密碼);
  4. 毀掉進入系統密碼的印刷原件;
  5. 當客戶首次使用i-Banking服務時更改初始進入系統密碼,同時定期更改進入系統密碼;以及
  6. 當使用i-Banking服務時,不可在無人看管下離開電子設施(包括但不只限於電腦 及手提電話);

- 客戶地址及/或電郵地址如有更改,應盡快通知本銀行;
- 如遺失或遭人擅自披露接達密碼或數碼證書,客戶必須立即用電話向本銀行報告,同時在隨24小時內或本銀行不時規定的其他時間內,用書面確認之;
- 客戶同意及明白,如不慎或遭人擅自向他人披露接達密碼或數碼證書,客戶須負上全責;
- 客戶禁止同時不得試圖竄改、修改、解譯、分柝、進行逆向工程、損壞、更改或擅自使用任何部份i-Banking服務或本網站或其中的組成軟件;
- 在本銀行收到客戶的遺失書面通知前,如有人使用客戶接達密碼及/或數碼證書(視所屬情況而定),接達及使用i-Banking服務,客戶須承擔責任;
- 客戶禁止同時不得試圖接達、使用、侵入本銀行任何部份的電訊或電腦系統、網站、伺服器、數據區、軟件及/或資訊或材料;
- 如客戶收到交易確認書(不論是硬拷貝或通過電子或口頭方式者),但客戶未有發出指示,或與指示不符,客戶有責任通知本銀行;
- 客戶須遵守不時補充、修訂或替代的一切有關法律、本章則及條款及任何有關服務條件;
- 客戶同意支付本銀行就提供或使用i-Banking服務所訂的一切合理費用及收費,本銀行有權隨時在不先行通知或徵求客戶同意下,用客戶任何帳戶中的貸項結餘,以抵銷或轉帳以償還客戶因使用i-Banking服務所引致的任何債項或債務;
- 客戶茲同意本銀行可透過i-Banking服務向客戶發出任何帳戶結單,如客戶有所要求,亦可向客戶發出硬拷貝帳戶結單。


6. 免責聲明及限定責任

6.1 本銀行並未就i-Banking服務、本網站、本網站所載或提述的資訊或材料或透過i-Banking服務提供的資訊或材料,作出任何種類的明示、暗示或法定陳述或保證。至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本銀行茲明示豁除及卸棄任何與i-Banking服務及/或該等資訊及材料有關的章則、陳述、保證或責任,不論是明示、暗示、法定等,包括但不只限於與i-Banking服務及/或該等資訊及材料的所有權、適合作特定用途、可商售性或品質標準有關的章則、陳述、保證或責任,包括其為準確或沒有錯誤或遺漏者;包括其沒有侵犯第三者權利者;包括其將在任何特定時間提供及不會中斷,沒有電腦病毒、符合任何特定性能標準;包括發給本網站或自網站要求的資訊及/或透過本銀行i-Banking服務發送的指示,會隨時或完全獲得執行、交給客戶或被客戶收到。

6.2 本網站所包含或透過本銀行i-Banking服務提供的資訊及材料,只供參考之用,不應作為商業決定依據。未經諮詢第一手資訊及聽取專業意見,不可依賴透過本網站或本銀行i-Banking服務提供的任何意見或資訊。對因依賴本網站所包含或透過本銀行i-Banking服務提供的資訊或材料而採取或不採取行動所直接或間接引致的損失或損害,除因本銀行、本銀行的授權人員、僱員或代理人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外,本銀行概不負責。特別是,本銀行不保證經濟匯報資訊、材料或數據是準確、可靠或最新者。

6.3 除因本銀行、本銀行的授權人員、僱員或代理人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外,客戶因使用本網站及i-Banking服務所直接或間接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特殊的、附帶或從屬的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只限於因本網站、其內容或本銀行i-Banking服務的任何缺陷、錯誤、故障或失誤,或未能提供本網站或其任何部份或內容或本銀行i-Banking服務所引致的損失、損害或費用,本銀行概不負責。

6.4 客戶從本網站下載任何軟件,風險由客戶自負。如客戶因使用及/或從本網站下載軟件,以致遭電腦病毒侵襲或受到相類破壞而蒙受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損害,除因本銀行、本銀行的授權人員、僱員或代理人的疏忽或故意失責外,本銀行概不負責。

6.5 超文本連結政策 :

從本網站超文本連結至本銀行以外的網站: 本銀行提供本網站與互聯網上其他網站的超文本連結,只為方便參考。該等超文本連結至第三者網站並非與本銀行有任何聯繫。本銀行並無責任對該等第三者網站的內容作出疑問、調查及/或查核及本銀行並不保證客戶可能透過第三者網站去傳送或應要求提供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者的安全。除非本銀行明確聲明,提供超文本連結至第三者網站並不表示本銀行推薦、認許、批准、保證或介紹任何第三者或其產品或服務,亦不可視為本銀行與該等第三者有任何形式的合作。此外,除非本銀行明確表明或同意,本銀行不是客戶與第三者網站的供應者或任何第三者所訂立的合約安排中的其中一方。本網站可能會提供超文本連結至含有可供下載軟件的第三者網站,只為方便使用。對於客戶在下載或安裝該等軟件時所遇到的一切困難或因客戶下載或安裝該等軟件所產生或引致的一切後果,本銀行一概不負責任。請緊記,從互聯網下載的軟件之使用可能受該軟件的許可証協議限制。如客戶侵犯有關軟件提供者的知識產權,本銀行不會承擔任何責任。雖然本銀行並無責任,但本銀行仍提醒客戶遵守該軟件的許可證協議條款。請緊記,當客戶離開本網站前往另一網站,他將受另一網站的使用條款和私隱政策監管。如因第三者網站所載的資訊或材料的準確性或其他問題,直接或間接引致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相應而生之損失),或因該等網站有缺陷而直接或間接引致損失,本銀行一概不負責任。

從本網站超文本連結至本銀行附屬公司的其他網站: 本銀行可能會提供本網站與其附屬公司的其他網站的超文本連結。該等網站可能在不同司法管轄地區建立及受制於不同的法律。該等網站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可能只提供給身處於所屬司法管轄的人士。此外,該等網站所訂下的使用條款可能互有差異,在使用該等網站前,必須特別留意相關的條款。

從本銀行以外的網站超文本連結至本網站: 如任何第三者想與本網站建立超文本連結,它必須事先徵得本銀行書面批准。本銀行有絕對酌情權准許或拒絕建立超文本連結,而無須給予理由。本銀行只會准許建立以本銀行名稱或網址顯示的超文本連結。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本銀行不會准許使用或顯示本銀行的徽號、商名、商標或任何可推論為本銀行的東西,而本銀行亦會就獲得本銀行准許該等使用的情況下要求該第三者付款,款額由本銀行全權決定。本銀行亦有絕對酌情權隨時撤回批准及要求清除任何引向本網站的連結,而無須給予理由。任何引向本網站的連結,必須直接連結至本網站的主頁或首頁,並不能在本網頁或內容,「附加框架」 或「直接連結內頁」。對於從第三者網站引向本銀行任何網站的內容的準確性,本銀行一概不負責任。該等連結之建立並不代表本銀行認許任何第三者網站,亦不代表本銀行與任何第三者合作。對於該等連結直接或間接引致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相應而生之損失),本銀行一概不負責任。

本超文本連結政策中、英文本如有抵觸,以英文本為準。

6.6 本銀行並不擔保與本網站的及/或透過本銀行電話理財服務進行的通訊,會送到客戶或被本銀行收到,而本銀行亦不保證該等通訊在傳送時的私隱性及/或安全性。

6.7 客戶明白使用i-Banking服務有固有的危險,但同意在權衡利弊下仍是合算,客戶放棄就下列各項向本銀行申索:-

- 系統或設備失靈(不論是否由本銀行提供),包括電訊服務及設施;
- 本銀行接受任何看來是由客戶發出的未獲授權指示;
- 延遲執行客戶的指示;
- 延遲或未能交付或提供任何部份的i-Banking服務;
- 延遲或未能發送或交付任何透過i-Banking服務提供或要求的通知或資訊,或任何該等通知或其中所 載資訊不準確、出錯或有遺漏;
- 客戶未能根據本章則及條款使用i-Banking服務;
- 客戶依賴、使用或根據i-Banking服務提供的任何資訊或材料行事。

6.8 在任何情況下,本銀行因特定事故或連串事故所須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有關交易、指示或指令(或連串有關交易、指示或指令)的金額,或客戶所蒙受的直接損害的金額,兩者中取較低者。

6.9 在客戶沒有不誠實或疏忽的前提下,客戶無須因為下列各項,就透過i-Banking服務執行的任何未獲授權交易承擔責任:-

- 在客戶書面通知本銀行該接達密碼及/或數碼證書(視所屬情況而定)遺失或失竊後,有 人使用客戶接達密碼及/或數碼證書(視所屬情況而定);
- 本銀行保安系統未能防範的電腦罪行;
- 本銀行及其職員有欺詐或嚴重疏忽情況。

俟本銀行信納該未獲授權交易是因上述三種情況之一所導致者,則客戶有權要求推翻有關帳項及付還客戶所承付的任何有關銀行費用。

7. 數碼證書及簽署

7.1 客戶應透過本銀行向核准核證機關申領一份或更多數碼證書,費用由客戶承擔;同時在繼續使用本銀行i-Banking服務期間,應維持數碼證書有效,費用由客戶承擔。

7.2 客戶保證及同意,其向本銀行及/或核准核證機關提供的申領數碼證書資料,在一切方面均屬真實、準確及詳盡,在需要時客戶會予以更新。客戶茲同意將所提供的資料,向申領手續涉及的有關各方披露。

7.3 客戶只可使用數碼證書作本銀行及核准核證機關授權的用途,同時須嚴格遵守本銀行及核准核證機關規定的章則及條款與規例。

7.4 客戶必須充分明瞭數碼簽署、數碼證書、密碼以及一切其他與數碼證書及數碼簽署的使用有關的技術的運作。

7.5 客戶茲保證及同意,其任何及一切數碼簽署,如有數碼證書證明,同時是在數碼證書的效力範圍內生成,應如同客戶簽名般具有全面的效力和作用。

7.6 在一切情況下,客戶均不可取得數碼證書的所有權、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

7.7 客戶明白及同意,i-Banking服務若干功能或特徵,可能會要求客戶提供獲有效數碼證書證明的數碼簽署,才可發出指示,如在任何時候,客戶未能持有有效的數碼證書,將不能使用該等功能或特徵。

8. 彌償

8.1 如因客戶使用本網站及/或i-Banking服務,以及因任何其他人士或實體利用客戶的接達密碼及/或數碼證書(視所屬情況而定)使用本網站及/或i-Banking服務,或客戶或任何該等人士或實體違反或不遵守本章則及條款,以致本銀行直接或間接遭受、蒙受或承付的任何行動、責任、費用、索償、損失、損害、訴訟或支出,客戶同意對本銀行作彌償(包括全數彌償法律費用、成本、支出及其他合理地承付的支出)。

9. 個人資料的使用及披露

9.1 至法律允許的限度內,客戶同意本銀行不時所收集有關客戶的任何及一切個人資料,可根據本銀行現行的私隱政策予以使用及披露。

9.2 本銀行可安排為i-Banking服務的一切電話通話錄音。該等錄音帶將作訓練及質素管制之用,以及(如有需要)作為法律訴訟呈堂證據。

10. 終止及暫停服務

10.1 本銀行可隨時終止客戶接達本網站及/或客戶使用任何或一切i-Banking服務而無須申述理由。如局部終止服務,客戶在本章則及條款下的權利及責任,以及在任何未終止的i-Banking服務的服務條件下任何的權利及義務,將繼續維持。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本銀行在作出任何上述行動前,將給予客戶通知。如本銀行在行使第10.1條所載的權利前,不給予客戶通知,本銀行將後補通知給客戶。

10.2 客戶經書面通知本銀行及付清所欠本銀行的任何費用或支出後,可終止本銀行提供的i-Banking服務。

10.3 i-Banking服務一經全面終止,本銀行將不再讓客戶接達及使用i-Banking服務;根據本文件授予客戶的任何及一切許可權與其他權利及特權亦將停止;客戶將不獲退還所付予本銀行的任何費用或支出。i-Banking服務終止,將不影響本銀行的應得權利或責任。

10.4 本銀行保留權利,隨時在發出或不發出通知下,暫停一切或部份i-Banking服務,以進行系統維護、升級、測試及/或修理,或如本銀行認為客戶違反本章則及條款或服務條件。

11. 知識產權

11.1 客戶明白及同意,有關專有資訊、本網站及其中一切組成軟件,為本銀行及各別資訊供應商的專有財產,未得本銀行書面同意,不可以任何方式複製、下載、分發或發佈。

11.2 對於客戶利用本網站及/或透過本銀行電話理財服務提交本銀行的任何資訊或材料,除適用法律限制的用途外,客戶就該等資訊或材料的版權及知識產權,授予本銀行全球性的免專利權費永久許可權。

12. 司法管轄權及限制

12.1 本章則及條款受香港法律管限,如有任何爭議,應受香港法院的非專有管轄權管轄。

12.2 若干國家可能禁止或限制i-Banking服務。客戶有責任查明該等限制及遵行之。如當地法律禁止使用i-Banking服務,對於駐留該國的人士或實體,本銀行不提供i-Banking服務。

12.3 本銀行在香港操作i-Banking服務,本銀行並無作出陳述,指i-Banking服務所包含或提供的資訊及材料,在其他國家亦適用或可提供使用。

12.4 本協議中、英文本如有抵觸,以英文本為準。

二零零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