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章則及條款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接達密碼"指使用者身份號碼及進入系統密碼(或其中任何一種);
"帳戶"指客戶在本銀行維持及登記透過i-Banking服務使用的任何支票帳戶、儲蓄帳戶、證券交易帳戶、信用卡帳戶、定期存款帳戶、貸款帳戶及/或其他性質帳戶;
"行政管理者"指客戶所指定及委任的人士,同時已按本銀行所規定方式通知本銀行,該名人士負責就客戶使用企業網上銀行服務作出管理和控制;
"核准核證機關"指本銀行核准的核證機關,包括但不只限於Hongkong Post和電子核證服務有限公司及本銀行不時批准的其他核證機關;
"授權批核者"指客戶所指定及委任的人士,同時已按本銀行所規定方式通知本銀行,該名人士負責就企業網上銀行服務交易作出批核及授權。授權批核者就CIB服務的權限及職能,是由行政管理者按本銀行不時規定的方式指定及界定;
"證書"指具有以下特點的記錄:(a) 由核證機關發出,就數碼簽署提供證明,以確認持有特定配對密碼匙的人士的身份或其他重要特徵;(b) 能識別發出該記錄的核證機關;(c) 指出或識別該記錄的發送對象;(d) 載有發送對象的公開密碼匙;以及(e) 由發出記錄的核證機關的主管人員簽署;
"核證機關"指簽發證書的人士;
"企業網上銀行"或"CIB"指本銀行所提供的i-Banking服務的其中一種電子系統,特別為企業客戶、商號或公司客戶而設,具有全套服務,包括但不只限於理財服務、調撥強積金及薪金檔案作實時更新、處理貿易融資申請及為客戶轉帳;
"客戶系統"指客戶接達i-Banking服務所用的一切硬件及軟件系統(包括但不只限於任何電腦、數據機、流動電話及當中所安裝的任何程式);
"數碼證書"指核准核證機關所發出的任何或一切數碼證書;
"數碼簽署"就電子記錄而言,指利用非對稱加密系統及雜湊函數,把電子記錄變換,生成簽署人的電子簽署,從而令具有初始未轉變電子記錄及簽署人公開密碼匙的人士,可確定:(a) 有關變換是否用與簽署人公開密碼匙相符的私人密碼匙生成;以及(b) 自變換生成以來,初始電子記錄有否變更;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i-Banking服務"指本銀行不時提供或將提供給客戶的銀行服務或設施,令客戶得以通過電子或電訊媒介(包括通過使用互動電視、電腦、機器、終端機或任何其他電子或電訊器材,包括但不只限於互聯網、流動電話、電話或聯機網站),發指示給本銀行及與本銀行聯絡,以執行銀行、金融、證券、投資或其他交易或服務;
"資訊"指由任何資訊供應商提供並由本銀行透過網站發佈的金融、市場或其他資訊及數據;
"資訊供應商"指提供資訊的人士;
"指示"指客戶根據本文件發給本銀行的指示,以操作任何帳戶或透過i-Banking服務進行任何交易;
"進入系統密碼"指客戶與使用者身份號碼聯用的個人密碼,以接達i-Banking服務以及/或本銀行提供的其他服務;
"日常使用者"指授權批核者或一般操作者;
"一般操作者"指客戶所指定及委任而無需通知本銀行的人士,負責就企業網上銀行交易,作出查詢及執行建立、修改及刪除職能;
"專有資訊"指i-Banking服務、資訊、報告及其方式、格式、模式或編譯方法、選擇、配置、表述及表達;
"報告"指以任何方式、媒介或方法編譯的報告;
"交易"指就任何帳戶進行的任何交易,是為該帳戶及/或代客戶作出;
"使用者身份號碼"指客戶的個人識別碼,與進入系統密碼聯用,以接達i-Banking服務及/或本銀行提供的其他服務;
"核實數碼簽署"就已發給的數碼簽署、電子記錄及公開密碼匙而言,指確定:(a) 數碼簽署是用與證書上所列的公開密碼匙相符的私人密碼匙生成;以及(b) 自數碼簽署生成以來,電子記錄未有變更;所提述的任何可核實數碼簽署,應據此解釋;
"網站"指本銀行所操作的任何及一切網站。
標題只為方便參考之用,在解釋本章則及條款時可不予理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