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按揭現金回贈計劃」優惠之條款及細則

  1. 安老按揭現金回贈計劃只適用於由2023年1月1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成功提取安老按揭貸款的客戶。
  2. 由發放首筆每月支付款項或一筆過支付款項的日期起計六個月內,貸款人並沒有就貸款向貸款機構申請退還或豁免按揭保費;並於發放現金回贈時仍為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本行」)現有存款戶口的個人客戶(「合資格貸款人」),方可享安老按揭現金回贈。
  3. 合资格贷款人于每笔合资格按揭贷款可享抵押楼宇的指定物业价值之0.4%现金回赠。指定物业价值以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的定义为准。
  4. 實際現金回贈金額將根據抵押樓宇的指定物業價值計算,須以本行最終批核決定為準。
  5. 安老按揭貸款申請須符合有關之信貸要求及按揭條款,並以本行或貸款機構最終批核結果為準。
  6. I. 貸款起始日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現金回贈將於2024年4月30日或之前存入安老按揭貸款指定之收款賬戶。
    II. 貸款起始日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現金回贈將於2024年10月31日或之前存入安老按揭貸款指定之收款賬戶。
  7. 现金回赠不可直接以现金收取或转让予他人或转帐至其他账户。
  8. 本行保留隨時終止或更改上述優惠及條款之權利,而無需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9. 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如有歧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