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R過渡的背景
銀行同業拆息(「IBOR」)一般應用於貸款、債券、衍生工具及結構性產品等金融工具上,作為前瞻性利率參考。在現時所有IBOR中,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LIBOR」)是最常用的利率。
儘管LIBOR廣泛應用於金融合約上,但由於現時訂立LIBOR的機制,成員銀行在報價時過份依賴「專家判斷」,因此一直被批評為未夠完善,並涉及主觀因素。
2017年7月,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及英倫銀行對LIBOR的可持續性表示關注,並宣佈FCA將不再強制要求成員銀行向LIBOR提交利率,且要求全球銀行在2021年之後停止使用LIBOR。
全球監管機構已發布指引,建議銀行在以LIBOR為基準的金融產品及合約使用更有效可靠的替代參考利率(「ARRs」)取代LIBOR。因此,銀行現正採取措施逐步淘汰LIBOR,並於公佈退場日期後到期的現有及新的產品和合約使用ARRs代替,以避免市場出現混亂。
為了方便在金融工具使用ARRs,有關當局正設計及測試擁有不同期限的ARRs,並預計將於適當時候進一步公布此類供業界使用的ARRs的可用性及準備情況。
主要業界指引及時間表
全球監管機構、業界團體及行業協會已將ARRs視為替代方案,並籌備在LIBOR停用時從LIBOR過渡到ARRs。不同司法管轄區的ARRs工作組及監管機構已各自制定了相應的分步過渡計劃。
2021年3月5日,ICE基準管理局(IBA)官方公佈了正式永久退場日期和LIBOR基準將會消失(退場日期)。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也更新了里程碑,把認可機構終止發行新LIBOR聯繫產品的時限延遲到2021年底。
主要里程碑概括如下(表1)
表1 - 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分步過渡計劃
司法管轄區 |
主要進度指標及預計完成日期 |
全球 |
2021年3月5日,以下是ICE基準管理局公佈每一種LIBOR貨幣和它們年期的退場時間:
2021年12月31日- 1 星期、2個月美元LIBOR和其他LIBOR 貨幣 (英鎊、歐羅、瑞士法郎和日圓)
2023年6月30日- 所有年期美元LIBOR ; 2021年尾終止的1星期和2個月年期美元LIBOR 除外 |
香港 |
2021年12月31日 – 香港金融管理局預期認可機構將停止發行與LIBOR掛鈎的新產品 |
美國 |
2021年12月31日–在任何情形下2021年12月31日前都要停止發行新的美元LIBOR合約,但美國監管指引鼓勵銀行在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停止發行 |
英國 |
2021年12月31日 - 隔夜、1星期、2個月及12個月年期英鎊LIBOR將會終止
1個月、3個月和6個月設定將不會再具代表性而且代表性是不會被恢復的 |
日本 |
2021年12月31日 –次日、1星期、2個月及12個月年期日圓LIBOR將會終止
1個月、3個月和6個月設定將不會再具代表性而且代表性是不會被恢復的 |
對上海商業銀行客戶的影響
LIBOR過渡將影響客戶與本行簽訂的部分產品及服務,以及將來可能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影響程度視乎不同因素,包括產品或服務採用的特定LIBOR、不斷轉變的市場及行業發展,以及產品或服務的估值、法律文件和條款及條件的變更。
上海商業銀行的客戶將於以下四個方面受到LIBOR過渡影響:
- 合約文件 – 以LIBOR為基準的合約的現有文件將修訂為以其他參考利率為基準,以令合約在LIBOR停用時保持有效;
- 產品的提供 – LIBOR停用後,以ARRs為基準的新產品將會推出市場;
- 利息支付 – 與LIBOR不同,ARRs是回顧性利率,而不是前瞻性利率,會直接影響新市場慣例及還款期的目前利息計算。因此,現金流模式將無法預先確定;以及
- 估值 – 利率變動會直接影響產品的價格及價值。以ARRs取代LIBOR可能會產生潛在的損益。
本行的過渡計劃及準備工作
當此類ARRs可供採用時,與其他金融機構一樣,上海商業銀行將須採用相關之ARRs。為確保LIBOR 過渡得以順利進行,本行將會檢視與客戶現有之融資協議,並會討論應否就包含後備機制條款作出更新。
有關過渡隨即展開,上海商業銀行將與監管機構、市場參與者及客戶緊密合作,啟動評估及解決相關風險的流程,以確保LIBOR 過渡暢順有序。
本行一直以客為先,將會及時為客戶提供最新資訊,包括行業慣例及任何有關他們於本行持有的貸款產品可能造成的影響。從2021 年第二季開始,本行相關的分行經理或客戶經理將會與客戶聯絡,商討LIBOR過渡的必要安排,並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
儘管本行會繼續密切關注LIBOR過渡的最新發展,推行適當的行動計劃,並為LIBOR過渡的進展與客戶保持聯絡,本行亦鼓勵客戶留意最新發展,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意見。
上海商業銀行致力在過渡期間與客戶緊密合作,同時顧及客戶關心的問題。
為履行監管要求和達致業界里程碑而作出的銀行同業拆息(IBOR)定價產品之處理
按照監管指引和業界工作小組的刊登建議,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本行”),包括其香港和海外分行,正為新做或再融資貸款 (“貸款” )、新做或續訂貿易和出口融資 (“貿易融資”) 修改銀行同業拆息(IBOR)定價的產品供應。
發出以參考美元LIBOR的新合約
按照監管指引,本行將於2021年後在可實行時停止供應以美元LIBOR定價的貸款和貿易融資 (例外: 如用於有風險管理目的或協助LIBOR過渡的合約)。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行開始提供「擔保隔夜融資利率」(SOFR),這是當SOFR利率可適用時的(i)貸款和貿易融資的簡易後付(在利息期尾支付利息)和 (ii) 貿易融資的最後重設利率(預先支付利息)。
根據美國替代參考利率委員會(ARRC)就支持「擔保隔夜融資利率」期限利率(Term SOFR)之最佳執行建議,本行於2022年1月3日起,新做或再融資美元貸款便可以使用「擔保隔夜融資利率」期限利率(Term SOFR)。
若不可行或不願選擇應用「擔保隔夜融資利率」(SOFR)時,本行仍可提供美元LIBOR定價(除1星期和2個月期限)的貸款和貿易融資直至2021年底。這些在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承諾或未承諾的美元LIBOR定價合約,只要其到期日是於2023年6月30日或以前,在2021年12月31日後仍可提取貸款。在此之後,美元LIBOR便會過渡到「擔保隔夜融資利率」(SOFR)或其他替代參考利率。
在2023年6月30日以後到期的美元LIBOR合約,本行會在合約上訂明後備條款,因此當特定觸發事件在2023年6月30日前發生,美元LIBOR會轉到「擔保隔夜融資利率」(SOFR)。
另外,本行同時亦會提供最優惠利率和固定利率給美元貸款和貿易融資。
以上提及的日子受制於監管指引的不斷檢討和市場發展。
發出以參考英鎊LIBOR的新合約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行根據產品、相關司法及合乎資格條件,已開始提供以英鎊隔夜平均指數(SONIA)為基礎的貸款合約,作為英鎊LIBOR的替代品。與此同時,本行亦有提供英倫銀行的基準利率及固定利率。
當可適用時,本行亦為貿易融資合約提供隔夜SONIA(附有最後重設利率基制) 、基準利率及銀行標準利率。
發出以參考歐元LIBOR的新合約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行根據產品、相關司法及合乎資格條件,已開始提供歐元短期利率(€STR)為基礎的貸款及貿易融資合約(簡易後付/最後重設利率),作為歐元LIBOR的替代品。
當可適用時,本行亦提供銀行標準利率及固定利率。
發出以參考瑞士法郎LIBOR的新合約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行根據產品、相關司法及合乎資格條件,已開始提供瑞士隔夜平均利率(SARON)為基礎的貸款及貿易融資合約(簡易後付/最後重設利率),作為瑞士法郎LIBOR的替代品。
當可適用時,本行亦提供銀行標準利率及固定利率。
發出以參考日元LIBOR的新合約
本行根據產品、相關司法及合乎資格條件,已開始提供東京隔夜平均利率(TONA)或東京銀行間拆放利率(TIBOR)為基礎的貸款及貿易融資合約(簡易後付/最後重設利率),作為日元LIBOR的替代品。
當可適用時,本行亦提供銀行標準利率及固定利率。
發出以參考新加坡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IBOR的新合約
自2021年10月1日起,本行已停止與客戶簽訂基於新加坡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SIBOR)的新貸款合約,並已開始提供以新加坡隔夜平均利率(SORA)作為貸款及貿易融資(簡易後付/最後重設利率)貸款的利率。
當可適用時,本行亦提供銀行標準利率及固定利率。
常見問題
我們了解到您可能對LIBOR過渡還有其他疑問,因此我們準備了以下常見問題,為您解決疑問。
1. 什麼是IBOR / LIBOR?
銀行同業拆息(「 IBOR 」)指由主要的國際銀行在國際銀行同業市場拆借相應市場及貨幣的短期貸款利率釐定的各個利率基準。IBOR的常見例子包括倫敦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LIBOR 」)、歐元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 EURIBOR 」)及香港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HIBOR 」)。
LIBOR根據全球成員銀行的平均報價,在每個倫敦工作日更新及發布五種貨幣(包括英鎊、歐元、日圓、瑞士法郎及美元)的LIBOR。LIBOR可以是隔夜利率或前瞻性利率,涵蓋六個利率期,從1週至12個月不等。
2. 什麼是LIBOR改革?
LIBOR已成為金融業內最廣泛使用的利率基準。然而,一般認為銀行逐漸棄用LIBOR,不再像以往那樣積極在基準市場籌集資金,導致支持LIBOR報價的市場交易量下降,從而令市場愈來愈擔心其不再具代表性。
2017年7月, FCA宣布將不再強制要求成員銀行向LIBOR提交利率,並要求全球銀行在2021年以後停止使用LIBOR,屆時將不再提供新的LIBOR掛鈎產品。
因此,中央銀行及行業參與者開始尋找適當的替代利率,以更準確地反映市場交易。全球的工作組已經達成共識,將使用以實際交易計算的無風險利率(「RFRs」)作為LIBOR的ARRs。預計ARRs的使用將建立一個更透明、可靠及具代表性的利率市場。
因此,銀行正努力逐步淘汰LIBOR,並在LIBOR終止後採用ARRs來取代退場日期後到期的現有及新的產品和合約中的LIBOR。
3. LIBOR是否有替代方案?
在五個LIBOR貨幣區域(即美國、歐元區、日本、英國及瑞士),有關當局及工作組已將以交易為基準的隔夜利率確定為LIBOR的ARRs。要進一步了解相關進行中的過渡工作,請瀏覽以下網址(表2)。
表 2 - 替代參考利率
4. HIBOR會停止提供嗎?
在香港,HIBOR仍被財資市場公會等香港業界團體視為可靠的財務基準,所以並沒有計劃停止提供。然而,香港已跟隨國際趨勢,確定HIBOR的替代參考利率,即港幣隔夜平均利率指數(「HONIA 」)。
與HIBOR不同,HONIA是以實際交易數據為基礎的隔夜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實質上與其他貨幣釐定的其他替代參考利率相似。儘管HONIA尚未被市場普遍採用,但經過改良可作為將來HIBOR的合適替代利率。
5. ARRs與IBOR有何分別?
ARRs是中央銀行每天發布的隔夜利率,其利率根據有擔保或無擔保而不同。鑑於ARRs本質上是隔夜利率,並且是根據歷史交易數據計算得出,因此它們是回顧式利率,而不是IBOR等前瞻性利率。這意味著未來的利率將無法提前釐定。
普遍而言,與IBOR相比,它們被認為是在活躍市場具有實際交易數據的更透明的利率參考,因為IBOR僅由有限的基礎交易支持,而沒有活躍基礎市場的支持。
6. 鑑於這些ARRs是隔夜利率,不像LIBOR有期限結構,那該如何在金融交易中使用?
隔夜利率的利息付款通常使用單利或複利平均法來計算。部分海外當局也在探索為這些隔夜利率應用期限結構的可能性。
但是,執行此方案的確切時間表尚未確定。因此,建議您使用市場上已經建立的計算方法,並及時向銀行諮詢過渡所需的準備工作。
7. 什麼是「後備機制條款」?
LIBOR不復存在後,如果合約沒有納入任何機制來處理LIBOR終止後的利率問題,則所有以LIBOR為基準的現有合約條款可能會失效,並可能引起法律糾紛。
合約可以制訂及納入備用機制條款,為銀行及客戶提供靈活性來選擇LIBOR的替代利率,包括但不限於資金成本、固定利率及ARRs。
因此,「後備機制條款」指合約內的法律條款,如果產品的相關參考利率(例如LIBOR)永久終止或停止提供,則適用該條款。後備機制一般由兩個部分組成,觸發事件及後備利率。
觸發事件是導致需要使用後備機制的事件,例如停止提供LIBOR利率。後備利率是用來取代停止提供的相關LIBOR利率的替代利率或確定利率的方法。
全球業界團體一直在為新產品提供後備機制條款範本,並與市場參與者合作制訂舊產品的修訂程序。
8. 我為什麼要擔心?
LIBOR,尤其是美元LIBOR,是各種金融合約(包括貸款及衍生工具)最廣泛使用的基準利率。由於大多數現有的LIBOR合約均未規定如果永久無法使用LIBOR將如何管理合約條款,因此,如果合約雙方未能事先就替代利率或其他備用安排達成協議,則這些合約可能會引起爭議或訴訟。
9. 對本行客戶會有哪些潛在風險?
在LIBOR過渡期間,對本行客戶而言,持有以LIBOR為基準的現有合約或簽訂以LIBOR為基準的新合約的主要問題可能包括:
- 合約補救措施 – 以LIBOR為基準的金融合約可能需要進行調整,以納入後備機制條款;
- 利率不匹配 – 過渡需要確定及同意與LIBOR不同的ARRs;
- 計算方法的改變 – 採用ARRs可能會導致相關產品估值、應計利息、還款計劃及方式的計算方法不同;以及
- 定期融資的不確定性 – 從LIBOR轉換為ARRs可能需要制定期限ARRs,但是這仍在制定當中。
建議客戶對上述風險的潛在後果進行獨立評估。
10. 客戶應採取哪些措施為LIBOR過渡做準備?
首先,客戶應採取措施來確定及檢討所有使用LIBOR作為參考利率的現有合約(例如貸款、衍生工具、浮動利率票據等)。如果合約內沒有規定在無法使用LIBOR時將如何取代LIBOR的條款,則應與客戶的銀行聯絡,以納入ARRs作為後備機制1。
此外,客戶簽訂退場日期後到期的新合約時,應避免以LIBOR作為參考利率。相反,客戶應考慮在新合約使用以上列出的ARRs或替代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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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聯絡誰?
如客戶對現有的LIBOR合約及應如何處理此類合約有進一步問題,請與上海商業銀行的分行或客戶經理聯絡,並尋求律師或財務顧問的獨立及適當建議。
有關LIBOR終止及正在進行的過渡工作的詳細背景資訊,客戶亦可瀏覽以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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