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建做大厦、道路等大型基建,以至家居及店铺装修等小型工程,工程公司或雇用该工程公司之委托人均可透过购买「工程综合保险」,获享全面的综合保障。
计划特点
工程成品、物料及第三者责任保障
工程综合保险保障范围主要可分为两部份﹕
- 第一部份保障工程已建成部份或仍在建筑中部份,以及所用物料。如在工程期间,此部份因意外例如火灾、水浸而遭受损毁,保险计划将会作出赔偿。
- 第二部份为第三者责任保障,主要为保障工程公司及委托人在工程期间因疏忽而导致第三者受伤或死亡或财物损毁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注:
- 一般保险计划由宝丰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宝丰保险」)承保,宝丰保险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
- 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本行」)为宝丰保险之委任保险代理商 (保险代理商牌照号码 FA3130),而有关一般保险产品是宝丰保险而非本行的产品。是否接受或拒绝任何相关一般保险计划的申请由宝丰保险全权决定。
- 宝丰保险为本行之附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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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本行将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则将由宝丰保险与客户直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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