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为您提供股票期权买卖服务,能降低交易成本,对冲市场风险及锁定账面利润,助您达到不同的投资目标。
任何期权交易所参与者为其本身或为任何客户持有的持仓若超出申报水平时,须向认可交易所或证监会提交通知。
有关合计不同人持有或控制的持仓,在多间公司持有或控制的持仓,以及综合账户的申报规定,请参阅证监会《持仓限额及大额未平仓合约的申报规定指引》。
详情请参考香港交易所网站及证监会《持仓限额及大额未平仓合约的申报规定指引》的相关段落。
如客户与多于一名交易所参与者开立账户并持有或控制须申报的持仓量,客户必须负上全部责任,向交易所提交关于该等须申报的持仓量的通知。
详情请参考证监会《持仓限额及大额未平仓合约的申报规定指引》。
风险披露声明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价格有时可能会非常波动。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损失。此宣传内容未经证监会审阅。
人民币受制于汇率风险。人民币现时并非自由兑换货币,客户兑换人民币须根据本银行及/或有关监管机构不时作出的规定所限制。
买卖期货合约或期权的亏蚀风险可以极大。在若干情况下,你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最初存入的保证金数额。即使你设定了备用指示,例如 “止蚀 ”或 “限价 ”等指示,亦未必能够避免损失。市场情况可能使该等指示无法执行。你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假如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供所需数额,你的未平仓合约可能会被平仓。然而,你仍然要对你的帐户内任何因此而出现的短欠数额负责。因此,你在买卖前应研究及理解期货合约及期权,以及根据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买卖是否适合你。如果你买卖期权,便应熟悉行使期权及期权到期时的程序,以及你在行使期权及期权到期时的权利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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