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療保證卡
「上海商業銀行中國醫療保證卡」專為經常穿梭中港兩地的人士而設。受保人在內地若遇上意外受傷或染上疾病及須要入院治理,可到國內超過200間指定醫院治理,醫療費用由計劃直接支付,讓您安心療養。
計劃特點
- 同時保障意外或疾病引起之醫療費
「上海商業銀行中國醫療保證卡」同時保障客戶因意外或疾病而引起之醫療費,包括門診、住院費,及返港後繼續治療之費用,每宗傷病最高保障額可達港幣500,000元。
- 龐大醫院網絡
全國超過200間指定醫院均接受「上海商業銀行中國醫療保證卡」,醫療費用並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客戶可安心就醫。
-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
包括代付入院保證金、緊急醫療人員及藥物運送及接載受保傷者至適當地點或返回香港醫治等。
- 個人法律責任保障
附送高達港幣2,000,000元之「個人法律責任」保障,保障客戶在內地旅程中對第三者財物損毀或第三者身體受傷或死亡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保障範圍
保障範圍 |
每宗傷病最高賠償額(港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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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計劃 |
優選計劃 |
1. 人身意外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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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
500,000 |
- 在內地因意外而導致在12個月內永久傷殘、喪失肢體或完全喪失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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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
500,000 |
2. 醫療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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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內地因病或意外受傷所需醫療費用,包括門診及住院、病房費、手術費、醫生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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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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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 |
125,000 |
- 當受保人離開指定醫院時,救護車接載由醫院往火車站、碼頭或機場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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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150 |
3. 個人責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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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內地因意外導致他人身體損傷或財物損失,而需要負上法律責任,本計劃可代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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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
2,000,000 |
4. 24小時緊急支援服務
如受保人在內地遇到意外而嚴重受傷或病重,可致電24小時支援熱線,即可獲得以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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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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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銷費用 |
實銷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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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銷費用 |
實銷費用 |
- 如受保人在國內因嚴重受傷或病重而住院超過7天,可安排一名親友前往照料,保障包括來回經濟客位機票及合理之酒店住宿費用,而住宿費用最高賠償額為每天港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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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15,000 |
- 如受保人在國內死亡、嚴重受傷或病重,其17歲以下的同行子女可獲護送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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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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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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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提供轉介服務 |
只提供轉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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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提供轉介服務 |
只提供轉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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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提供轉介服務 |
只提供轉介服務 |
備注:
- 受保人年齡須界乎18至70歲。
- 每次旅程最長之保障期為100日,旅程次數則不限。
- 如受保人入住指定醫院,保險公司會直接與該等醫院處理醫療費用,以最高賠償額為上限。
- 如受保人入住非指定醫院,則須自行先繳付醫療費用,返港後再申請索償。
- 24小時緊急支援服務,由國際救援(亞洲)公司提供。
保費表
根據法例,保監局將按訂明的徵費率收取保險保單的保費徵費。如需進一步資料,請瀏覽保監局網頁 www.ia.org.hk。
以下保費不包括保費徵費。
每年保費(H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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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計劃 |
優選計劃 |
文職人員 |
488 |
699 |
其他 |
588 |
888 |
主要不保事項
- 並非在內地範圍內接受的醫療費用(返回香港的跟進治療除外);
- 非必須的治療;
- 有違醫生勸吁以及純粹以治療為目的之行程;
- 任何故意或不法行為而引起之治療;
- 投保前已存在之傷病;
- 職業體育活動或可能或可以賺取收入或報酬的體育活動;
- 自殺或蓄意自我損傷;
- 因神經失常、服用酒精或藥物引起之受傷;
- 因妊娠、分娩或流產引致的狀況;
- HIV及/或AIDS造成之疾病;
- 戰爭引起之事件;
- 核子燃料、核能裝置引起之事件。
自負額
「上海商業銀行中國醫療保證卡」不設任何自負額。
常見問題
每次旅程最長之保障期是多少?
每次旅程最長之保障期為100日,全年旅程次數則不限。
是否在指定醫院接受治療才可索償?
不是。受保人於指定醫院接受治療則無須支付任何保證金及醫療費用;若受保人於非指定醫院接受治療,則須自行先繳付醫療費用,返港後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索償。
人身意外保障是否包括醫療費用?
不是。此項目是保障受保人因意外導致死亡或在12個月內永久傷殘、喪失肢體或單目失去視力。其相關的醫療費用則會根據「醫療保障」項目的保障範圍及保障額賠償。
若遺失醫療卡,是否須要通知警方?
不用。請聯絡我們安排補發,但我們會收取港幣100元作為補發醫療卡之費用。
索償小貼士
受保人索償時需提供的文件及注意事項:
- 醫療費用
- 提供正本醫療單及收據,醫療單內應清楚寫明病者姓名、診症日期、病名及費用
- 提供公安或其他機關報告
- 個人意外
- 填妥及寄回索償申請表格,詳述意外及受傷經過
- 提供正本醫生報告,報告內應清楚寫明病者姓名、診症日期、病名、及傷疾狀況
- 提供公安或其他機關報告
- 個人責任–因意外而導致第三者受傷或財物損毀
- 請記錄傷者資料及聯絡方法,以便保險公司日後與傷者聯絡
- 若有現場證人,請記錄證人之資料及聯絡方法,以便保險公司日後與證人聯絡
- 若已報警,請記錄報案號碼
- 無論有否疏忽,請不要承認責任或答應賠償
- 填妥索償申請表,清楚列明意外原因及財物損毀或受傷情況及盡速交回
索償服務熱線
(852) 2290 3560
註:
- 一般保險計劃由寶豐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寶豐保險」)承保,寶豐保險獲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及受其監管,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一般保險業務。
- 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本行」)為寶豐保險之委任保險代理商 (保險代理商牌照號碼 FA3130),而有關一般保險產品是寶豐保險而非本行的產品。是否接受或拒絕任何相關一般保險計劃的申請由寶豐保險全權決定。
- 寶豐保險為本行之附屬公司。
- 本行及寶豐保險保留修訂或取消有關保費折扣優惠之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客戶。如有任何爭議,最終概以本行及寶豐保險之決定為準。
-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並只在香港刊發,不能詮釋在香港境外為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寶豐保險的任何產品的要約、招攬及建議,及並不構成保單的一部份。有關本計劃之詳盡條款及細則、保障範圍、不保事項及保費,請參閱寶豐保險繕發的保單文件及條款。
- 對於本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本行將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則將由寶豐保險與客戶直接解決。
- 如以上資料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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